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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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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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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公开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采购项目名称: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1.2 项目内容: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京藏高速运营中心、京新高速运营中心(监控中心)、张石高速运营中心(收费稽查大队)、二秦高速运营中心、公路养护中心(路旗公司)、柴沟堡养护工区、蔚县隧道管理所、九连城养护工区驻地的物业管理服务(含保洁、保安、维修、司炉、食堂餐饮、车辆驾驶、会务、前台等)。
2.1.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1.4 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询比范围内代理服务工作完成止。
2.1.5 服务地点:张家口市
2.1.6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代理服务规范》(GB/T 38357—2019)要求
2.2 询比范围: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 业绩要求:2019 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一项公开招标的服务项目的代理业绩。
3.1.3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1.4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3.1.5 供应商过去1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代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代理合同被解除。
3.1.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人数至少为5人。
3.1.7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1.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2年12月6日9:00时至2022年12月8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八、附件)的扫描件,发送至zjkgfzztb@163.com 邮箱;经采购人确认后,于收到邮件当日17:30时前由邮箱将询比采购文件发送至贵公司。
4.2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本项目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上午9:00,递交方式为将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发送至 zjkgfzztb@163.com 邮箱。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供应商在开启时通过邮件发送解密密码至zjkgfzztb@163.com,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star.neighborstrand.cn/)上发布。
七、其他
采购人: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桥东区站前东大街28号河北国控北方硅谷高科新城17号楼
联系人:石女士
电话:0313-5917075